遼寧城鄉低保標準平均提高6%以上 7月1日起執行

2021-05-26 11:02:00

來源:互聯網

    全省城鄉低保標準平均提高6%以上,新標準從7月1日起執行。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通知,明確提高全省城鄉低保標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和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補助標準,確保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同步提高。

    關于提標幅度,通知明確,全省城鄉低保標準平均提高6%以上。其中,城市低保標準:沈陽、大連、錦州三市提高3.5%以上,鞍山、本溪、丹東、營口四市提高4.5%以上,撫順、阜新、遼陽、鐵嶺、朝陽、葫蘆島六市提高5.5%以上;農村低保標準:沈陽、大連兩市提高6.5%以上,鞍山、本溪、朝陽、錦州四市提高8%以上,撫順、丹東、營口、阜新、遼陽、鐵嶺、葫蘆島七市提高9.5%以上。盤錦市城鄉一體化提高4%以上。

    全省城鄉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與當地城鄉低保標準同步提高,確保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1.3倍。全省集中供養和散居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分別平均提高5%、7%以上。全省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補助標準提高7.5%。

    通知明確,除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補助標準以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孤兒基本生活養育標準由各市按有關規定確定。低保標準調增后,各地區要同步做好低收入家庭界定標準的調整工作。

    新標準從7月1日起執行。通知要求,各地區要從7月1日起,對新申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養、孤兒基本生活養育和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生活補助的對象按照新標準進行審批,給予保障、供養或補助;對已經在冊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和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職工按照新標準重新核算低保金、供養金或補助金,并按規定發放到位。

關鍵詞: 遼寧 城鄉 低保 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