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1 11:06:47
來源:界面新聞
3月9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示,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百瑞信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百瑞信托”)訴和昌(湖北)置業有限公司(簡稱“和昌置業”)、北京和昌投資有限公司、和昌(十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簡稱“和昌地產”)、十堰和昌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吳龍圳、中庚地產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簡稱“中庚集團”)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2019年7月25日立案執行,執行標的484,317,287元。但因為被執行人名下除了疫情重區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外,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不得不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裁定書顯示,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曾作出民事調解,后百瑞信托申請強制執行;后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19年7月12日作出(2019)豫執35號執行裁定書。
2019年8月7日,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了被執行人和昌置業名下的房產、土地;2020年1月9日,委托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法院扣劃被執行人和昌地產、和昌置業名下銀行存款共9170937.05元,還給了百瑞信托;2020年2月24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限制諸被執行人消費。
根據百瑞信托官網提供的產品信息,2016年3月29日,百瑞寶盈614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和昌國際城)成立,用于和昌國際城的開發建設,第一期共募集信托資金2.5億元。隨后,2016年8月19日,第二期信托資金1.709億元加入;2016年9月19日,第三期信托資金1.3億元加入。產品金額總計5.209億元。但是,披露的償還信息中,借款人僅在2018年11月16日提前償還100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中庚集團入股和昌地產,持股比例超51%,“和昌國際城”也搖身一變,更名為“中庚香山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