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4口河灘被卷走身亡 家屬索賠 一文回顧事件始末

2021-03-12 22:03:22

來源:互聯網

2020年5月16日下午,仵大爺的兒子仵某、兒媳潘某帶著孫子、孫女,一家四口來到臨洮縣新添鎮崖灣村的洮河邊玩耍。《民事起訴狀》內容顯示,當地河道內河床裸露,一家四口便從河壩上的臺階下行至河道;約15時許,由于水位突然上漲,四人來不及撤離,被水沖走。

事發近一年后,甘肅臨洮70歲老人仵大爺收到了法院的傳票:他們起訴水電站、索賠345萬余元的民事案件,將于3月22日在臨洮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2020年5月16日下午,仵大爺的兒子仵某、兒媳潘某帶著孫子、孫女,一家四口來到臨洮縣新添鎮崖灣村的洮河邊玩耍。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民事起訴狀》內容顯示,當地河道內河床裸露,一家四口便從河壩上的臺階下行至河道;約15時許,由于水位突然上漲,四人來不及撤離,被水沖走。

2020年5月21日,臨洮縣委宣傳部發布《臨洮縣新添鎮下街村一家四口在洮河失蹤救援情況》

經過多日搜救后,一家四口的尸體被打撈上岸。2020年5月21日,臨洮縣委宣傳部發布《臨洮縣新添鎮下街村一家四口在洮河失蹤救援情況》稱,事故發生后,縣上對事故原因進行了初步調查,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仵某一家四口在河道內裸露河床上進行燒烤(該處洮河護案完整,垂直高度6—7米,附近設有警示牌),廣河縣新民灘水電站翻板閘自然開啟主動泄水,導致河床水位上漲,一家四口來不及撤離,被河水沖走,致事故發生。

彼時,死者家屬提出質疑稱,洮河富源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水電站)在泄水時沒有發出預警信息,導致悲劇發生。

針對家屬的質疑,2020年6月16日,臨洮縣水務局作出《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稱,根據水利部于2017年6月發布的《水力自控翻板閘門技術規范》要求,“在翻板閘門開啟前運行單位應檢查下游是否有安全隱患并預警,避免下泄水流造成安全事故”,但在此次事故中,水電站沒有提前預警。

臨洮縣水務局在《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中還稱,事發段洮河河堤完好,附近立有當地政府設置的13塊警示教育牌,上書內容為“水深危險、禁止下水游泳,玩耍戲水、違者后果自負”。

臨洮縣水務局在《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中稱,根據甘肅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評估認為,此次事故原因有二:仵某一家4人安全意識差,對警示牌提示沒有引起重視,擅自下河所致;新民灘水電站水力自控翻板閘泄水未預警。

事發后,死者家屬將涉事的洮河富源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甘肅弘業洮河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認為水電站泄水未預警,致悲劇發生,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紅星新聞記者獲取的《民事起訴狀》內容顯示,死者家屬要求水電站一方賠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345萬余元。

2021年3月11日,死者家屬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日前,已經收到臨洮縣人民法院傳票,該案將于3月22日開庭審理。

臨洮縣水務局相關負責人則介紹,事發后,臨洮縣政府對死者家屬進行了民政救助,“保險公司賠了20萬元,1名死者5萬元;民政救助了4萬元。一共是24萬元。保險也是縣政府買的,縣上給臨洮縣的群眾都有一份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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