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2 07:15:37
來源:互聯網
廣東證監局近日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因虛增基金凈值、挪用基金財產、向投資者承諾最低收益等,對知名私募基巖資本開出罰單,對公司處以106萬元罰款,對法定代表人兼總經理赫旭給予警告,并處以36萬元罰款。
經查明,2018年5月至2020年1月,基巖資本將“基巖東方價值五號”等35只基金投向在美國上市的中概股,但在基金凈值披露環節篡改場外標的估值數據,向投資者披露了虛假的產品凈值信息,共虛增基金財產18.27億元,凈值虛增比例均值為111.09%,凈值虛增比例最高值為324.65%。
基巖資本還被查明挪用基金財產,將其管理的4只基金產品財產份額,通過委托他人代持并將投資收益款劃轉至公司員工及其他公司賬戶、向關聯方提供借款、轉款至約定投資標的以外的機構等方式,挪用基金財產共計人民幣5.64億元和港幣 2700萬元。此外,基巖資本管理的12只基金產品,與投資者簽訂補充協議,約定由其境外關聯方作為擔保人,以基金年化率的凈收益對基金予以現金補償,這實際構成向投資者承諾最低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