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1 13:32:08
來源:互聯網
3月8日,四川自貢男子江某向當地警方報案稱:客戶邱某的三輪車電瓶被盜,連同被盜的還有放在坐墊下用于毒鼠的兩小包(每包半斤左右)浸泡過老鼠藥的有殼花生。有媒體報道稱“‘毒花生’系報案人謊報’”,一時間引發網絡熱議。3月10日下午,自貢市公安局沿灘分局相關負責人接受紅星新聞記者采訪,詳細還原了“毒花生”事件的始末。
沿灘公安分局副局長查克全介紹,經過多方證實和應證,整個事件中不存在毒花生,而是報案人江某與車主邱某商量后虛構的情節,二人的目的是為了擴大影響,該行為已經構成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江某、邱某處以行政拘留9日的處罰。對此,江某、邱某二人向民警表示,已經深刻認識到了錯誤,以后不會再犯。
查克全表示,網上“夸大情節就能促使警方快速破案”的說法是錯誤的,公安機關對每一起案件都重視,會根據案情情況,安排合理的警力進行偵辦。而類似夸大情節的行為,屬于謊報警情,造成了公共資源的浪費,形成了不良的導向作用,是完全錯誤的。
警方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請廣大群眾不信謠、不傳謠,不謊報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