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05:30:39
來源:互聯網
該名官方人士說:“基于此,民政部門不能給他們辦理結婚證,因為女子是智障人士,不能真實表達其愿意不愿意結婚。但綜合看此事件,不能說他們的同居是違法的。”
近日,一段“河南省駐馬店市泌陽縣高店鎮一名老人娶未成年女孩為妻”的視頻在社交網絡熱傳。3月1日,河南駐馬店官方人士稱,經初步調查,“老人”張先生55歲,“未成年”女孩系智障人士,20歲。此事系新娘“娃娃臉”引發的誤會,屬不實言論。
誤會雖已消除,但輿論有一絲擔憂,兩人的婚姻是否屬有效婚姻。對此,前述官方人士回應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稱,民政部門正在調查研究,待結果出爐后會及時通報。
上游新聞此前刊發的《河南一老人娶女童?55歲新郎:會對小30歲的新娘好一輩子》報道顯示,雙方婚姻征得了女方家長同意,張先生能結上婚,很高興。他表示,他會對智障妻子好一輩子。張先生坦言,他雖已辦酒席,但還沒領證。他希望能領證,但不知道能不能領證。
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曉菊認為兩人的婚姻存在刑事風險。她說,婚姻應遵循自愿的原則,所謂“自愿”應理解為可以自主表達,對其行為有明確的認知。由于智障女屬于無民事行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到其智力認知的限制。實踐中,婚姻登記機關一般只會給輕度智障者進行登記,即組建家庭需要具備必要的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嚴重受限的均被排除在外。如此一來,很多智障女家庭的組建實際上僅限于同居,并非法律上的婚姻關系。而同居,則意味著刑事風險。強奸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婦女的性自主權,婦女有自主決定發生性行為的權利,違背婦女的意志,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即侵犯了強奸罪所保護的法益,構成強奸罪,由于智障女欠缺性承諾能力,因而可直接推定違背其意志,因此不管采取什么手段,均構成強奸罪。
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健與張曉菊的看法不一樣。他認為,婚姻法已被廢止,疾病不再是結婚的阻礙,法律不再干涉男女雙方的意愿。
付建說,新聞中一直未婚的新郎張先生與新娘均符合法定結婚年齡,且不存在法律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新郎張先生對新娘智力殘缺一事知情、并不介意。而新娘智力存在缺陷并不代表其完全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監護人同意,可以依法登記為夫妻。
針對“構成強奸罪”這一說法,廣東國鼎律師事務所廖建勛律師認為,在該事件中,在兩人結婚后發生性關系,符合相關倫理道德。未結婚前,兩人發生性關系,可能有涉嫌強奸罪的風險。
泌陽縣官方人士向上游新聞記者發來的通報稱,2021年3月1日看到網絡自媒體上傳播“智障女子被迫嫁給老頭”視頻后,泌陽縣高度重視,立即組織公安、民政、法院、婦聯和當地政府組成調查組,對此事進行調查核實。
經查,智障女子出生于2001年2月。經媒人李某山多次說和,按照當地習俗和商定日期,2021年2月27日(正月十六),智障女子在父母的陪同下,嫁到泌陽縣高店鎮某村,與村民張先生結婚。張先生按照習俗租用本村村民的汽車進行接親,在家中舉辦婚禮儀式。
經進一步調查,兩人婚姻屬于雙方家庭愿意,符合法定年齡,不存在被迫嫁娶行為。為進一步核實具體情況,調查組又前往女方家中進行咨詢。經詢問智障女子監護人得知,其女兒已到結婚法定年齡,雖然有些智障,但也想給女兒成個家。經親戚朋友介紹,委托媒人聯系,與張先生多次溝通,認為兩家相鄰,方便日后走動相互照顧,且男方除年齡有些偏大,為人忠厚老實,一直單身未婚,家庭經濟條件能夠保障女方生活。
據該官方人士介紹,3月1日下午專題會議上,相關部門仔細研究了相關法律法規。2021年1月1日開始施行《民法典》,原《婚姻法》被廢止。原《婚姻法》第七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二)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系;(三)未到法定婚齡。簡單點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禁止結婚的規定,已經被廢除。
與會單位還認為,《民法典》第二十一條規定,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此外,《殘疾人保障法》第四條規定:國家采取輔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減輕或者消除殘疾影響和外界障礙,保障殘疾人權利的實現。這意味味著:一方面,殘疾人同其他公民一樣享有自己的家庭生活,是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另一方面,社會有義務,國家有責任采取切實的措施,使他們受到家庭的撫養呵護,以及將他們生兒育女的弊端減到最小。
基于前述法律規定,與會單位認為,雙方的婚姻沒有違法行為。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規定: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該名官方人士說:“基于此,民政部門不能給他們辦理結婚證,因為女子是智障人士,不能真實表達其愿意不愿意結婚。但綜合看此事件,不能說他們的同居是違法的。”
該名官方人士介紹,當地黨委和政府會結合實際情況,對這個特殊家庭進行關愛指導,促進殘疾人的生存、生活,做好社會幫扶,以保障殘疾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社會秩序的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