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8 19:15:57
來源:互聯網
近日,河南鄭州某路口,一名老人騎車摔倒在地,一名騎車的小孩將老人扶起,結果反被訛了5000元,這件事在網上鬧得沸沸揚揚。
老人認為,小孩雖然沒撞到她,但也有連帶責任。小孩的家長認為,當時老人是逆行,根本不是拐彎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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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家長介紹,當時孩子扶完老人之后,就打電話把這件事告訴了他們,孩子父親第一時間到達了現場,當時想著既然都已經把老人給扶起來了,那就好人做到底,出于教育引導孩子的目的,小王的父親將老人送到了醫院。
小王家長介紹,當時老人表示沒有帶夠錢,并且另一位孩子家長來醫院比較匆忙,不了解事情過程,于是該家長先墊付了5000余元。老人出院后,一直和對方溝通,可部分錢沒有退還。
“做了好事兒為什么要賠錢?”小王家長說,孩子總是自己在廁所里偷偷哭泣,覺得給家里惹了麻煩。
記者也實地查看了一番,并咨詢了交警部門,這個地方有小環島,左轉的非機動車應該靠小環島右側行駛,而老人是按左行駛的,這起事故老人應該承擔主要責任。
交警部門表示,雙方當事人都沒有報警,導致案件相對更復雜,需要10個工作日做出責任認定書。
2月23日,當事人小王拿到了交警部門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交警部門認為,小王不承擔此次事故責任。
小王總算是松了一口氣,說了一句“正義來了”,不過摔倒的老人嚴大媽并不認可這個結果,表示非常氣憤,捂著臉拒絕看交通事故認定書,還推了記者一把。
嚴大媽明確表示不服,就算法院打官司,她也不會還錢,她還得要求索賠。
記者對嚴大媽說:“做人應該講道理,你摔倒了,別人把你扶到醫院,并墊付了醫藥費,應該把錢退給別人。”
嚴大媽一直堅持自己摔倒是有因果關系的,記者認為,因果關系那是嚴大媽認為的,要按照交警劃定的責任,把該退的錢退給小王。
嚴大媽說,她沒有違反交通規則,自己良心過得去,沒有壞良心。無視記者的苦口婆心,嚴大媽堅稱小王有連帶責任,如果不是小王,她不會摔倒。
最后老人愿意退還小王1000塊錢,民警也到現場見證。可這個時候老人的姐姐和姐夫來到現場將民警連推帶搡推出門外,然后反鎖了房門。不管和民警怎么勸說,都沒有任何作用,堅決不再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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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扶不扶”等問題,最高法發文推動以公正裁判樹立價值導向
記者18日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最高法日前印發了關于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裁判文書釋法說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引導廣大法官正確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充分發揮司法裁判在國家治理、社會治理中的規則引領和價值導向作用。
最高法司改辦負責人表示,這份意見要求人民法院在司法裁判中深入闡釋法律法規所體現的國家價值目標、社會價值取向和公民價值準則,為人民群眾在實施見義勇為、正當防衛以及維護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時,在遇到“扶不扶”“勸不勸”“管不管”等法律和道德難題時,亮明立場,辨明方向,讓司法有力量、有是非、有溫度,讓群眾有溫暖、有遵循、有保障。
根據意見,對于涉及國家利益、重大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案件;涉及疫情防控、搶險救災、英烈保護、見義勇為、正當防衛、緊急避險、助人為樂等,可能引發社會道德評價的案件等6類案件的裁判文書,人民法院應當強化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釋法說理。
意見提出,民商事案件無規范性法律文件作為裁判直接依據的,除了可以適用習慣以外,法官還應當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指引,以最相類似的法律規定作為裁判依據;如無最相類似的法律規定,法官應當根據立法精神、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則等作出司法裁判,并在裁判文書中充分運用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闡述裁判依據和裁判理由。
案件涉及多種價值取向的,法官應當依據立法精神、法律原則、法律規定以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行判斷、權衡和選擇,確定適用于個案的價值取向,并在裁判文書中詳細闡明依據及其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