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換還是搞錯?女子在官網買的手機到手變成飲料……還是蘋果味兒的

2021-02-27 05:00:49

來源:互聯網

據媒體報道,安徽合肥劉女士反映稱,她于2月16日在蘋果官網花10099元購買了一臺iPhone 12 Pro Max。18日打開發現,僅有一盒蘋果味酸酸乳。劉女士稱,取件時未發現外包裝有明顯拆封痕跡。郵政EMS公司表示,運單已備注物品丟失,正配合蘋果公司調查。2月25日,合肥警方對此立案處理。

網友猜測,劉女士的iPhone 12 Pro Max可能是被人偷走了。如此“偷梁換柱”,可謂膽大包天。

網友:過分了!

盜竊罪量刑標準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根據《刑法修正案(八)》修訂)。

所謂“數額較大”,根據《解釋》是指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1000元至3000元以上。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其數額較大的起點為25份。另外,根據《解釋》第9條第1款規定,盜竊國家三級文物的,亦應依本幅度量刑即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判處罰金,根據《解釋》第7條規定,應當在1000元以上盜竊數額的2倍以下判處罰金;對于依法應當判處罰金刑,但沒有盜竊數額或者無法計算盜竊數額的犯罰分子,應當在1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判處罰金(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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