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棲霞市委原書記市長被刑拘 未按規定及時上報金礦事故

2021-02-25 00:01:19

來源:互聯網

據山東省應急管理廳官網消息,23日,山東省應急管理廳發布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1·10”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和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1·10”重大爆炸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報告顯示,棲霞市委原書記姚秀霞和棲霞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朱濤2月5日被刑事拘留。

報告稱,2021年1月10日13時13分許,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以下簡稱笏山金礦)在基建施工過程中,回風井發生爆炸事故,造成22人被困。經全力救援,11人獲救,10人死亡,1人失蹤,直接經濟損失6847.33萬元。

來源:山東省應急管理廳

調查認定,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企業井下違規混存導爆管雷管、導爆索和炸藥,井口違規動火作業,民用爆炸物品管理、建設項目外包管理混亂,涉事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缺失;相關部門落實安全監管責任、地方黨委政府落實屬地管理責任不到位。

調查同時認定,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和棲霞市均構成遲報瞞報。根據事故原因調查和事故責任認定,依規依紀依法對45名相關責任人員追責問責。對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賈巧遇、外包負責爆破作業并嚴重違規混存爆炸物品的浙江其峰礦山工程有限公司駐棲霞項目部經理吳宗形、外包負責井下設備安裝并違規井口動火作業的煙臺新東盛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李東等15名企業相關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浙江其峰礦山工程有限公司駐棲霞項目部1名負責人在事故中死亡,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賈巧遇和時任棲霞市委書記姚秀霞,市委副書記、市長朱濤,因負有遲報瞞報事故責任,目前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對煙臺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人等28名公職人員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對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浙江其峰礦山工程有限公司、棲霞市興達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棲霞市安達民爆物品有限公司、煙臺新東盛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等事故責任單位給予頂格行政處罰,并納入安全生產領域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對煙臺市北海民爆器材銷售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處罰;對北京康迪建設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作出處理。給予7名責任人行政處罰,其中賈巧遇、李東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并且終身不得擔任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責成煙臺市委市政府、棲霞市委市政府分別向上一級黨委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來源:山東五彩龍投資有限公司棲霞市笏山金礦“1·10”重大爆炸事故調查報告

調查報告中顯示,公安機關已采取強制措施的公職人員(2人)。

1.姚秀霞,中共黨員,棲霞市委原書記,二級巡視員。未認真落實煙臺市委、市政府關于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未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未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未定期召開黨委常委會議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疏于管理,對棲霞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西城鎮黨委、政府等單位未認真履行相應監管職責失察。對未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2021年1月15日被山東省委免職。2月1日因涉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機關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月5日轉刑事拘留。

2.朱濤,中共黨員,棲霞市委原副書記、原市長。未認真落實煙臺市委、市政府關于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未認真落實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未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未督促棲霞市有關部門履行事故上報職責;疏于管理,對棲霞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自然資源局、工信局、住建局、交通運輸局、西城鎮黨委、政府等單位未認真履行相應監管職責失察。對未按規定及時上報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對事故發生負重要領導責任。2021 年1月15日被山東省委免職。2月1日因涉嫌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被公安機關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月5日轉刑事拘留。

報告稱,以上人員,由相關紀檢監察機關加強與司法機關的溝通協調,在具備作出黨紀政務處分條件后,及時作出處理。

關鍵詞: 山東省 棲霞 市委 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