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4 15:31:11
來源:互聯網
還沒上班獲得收入,小覃就背上了一身債。為了解除不合理的合約,她還不得不進行了高額賠償。
記者調查發現,近年來,全國多地曝出大學生求職者陷入“培訓貸”陷阱。
未入職先背“貸”
“月薪6000元還另有提成,一天只用工作3小時,公司還包住宿,結業之后即具備高級舞蹈教練資格。”看到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某家舞蹈培訓機構招聘舞蹈學徒的信息后,小覃前去求職。
經過面試,店長熊某表示要得到這份工作,需要接受3至5個月的培訓,培訓費、辦理教練證費用和進修費一共是27800元。如果舞蹈學徒在培訓期內協助教練按照教學計劃要求完成教學任務,這些費用由公司來承擔。
小覃覺得現在找工作不容易,粗略瀏覽了一下協議書就簽字了。這期間,有兩名男子要求她解鎖手機,一番操作之后讓她對著手機拍照。小覃以為是辦理入職手續,沒太在意。回家之后,她翻看手機記錄時發現,自己通過兩個網貸平臺貸款27800元,加上利息,還款金額超過3萬元。
小覃感到上當受騙了,隨即向勞動監察和公安部門報案。在兩個部門的調解下,小覃與這家機構簽署了調解協議。但因為此前簽署的培訓協議上有違約條款,小覃無奈支付了8000元違約金。“執法人員說,如果去法院起訴,可能不用支付違約金,但我想盡快脫身。”小覃說。
不少職場“小白”被套路
在一些互聯網投訴平臺上,關于“培訓貸”的投訴有很多。不少網友抱怨“被套路”,遭遇“霸王條款”“公司跑路”“退款難”等。
在某網絡留言區,大學畢業生小梁講述了他被南寧市一家培訓機構以招聘名義騙辦“培訓貸”的遭遇。記者4月底到南寧市民族大道某大廈該公司辦公地點走訪發現,原本的辦公室已經搬空。
南寧市西鄉塘區勞動監察大隊大隊長甘錫海介紹,這些培訓公司以高薪、工作輕松、前景光明等虛假承諾為誘餌,要求求職者辦理“培訓貸”。但培訓結束后,承諾往往無法兌現,求職者還要一直承擔貸款的利息和費用。這些公司并不會與辦了“培訓貸”的求職者簽署正式勞動合同,而是以所謂的“協議書”替代,并設置一系列明顯不利于求職者的苛刻條款和高額違約金。
記者獲得了一份南寧市某培訓公司與培訓學徒簽訂的協議書。協議書顯示,求職者在兩年的培訓期內以貸款形式分期向培訓公司支付27800元的服務費,如果兩年內做到不遲到不早退,培訓費用由培訓公司承擔;一旦有遲到早退或其他違約行為,學費由求職者自行承擔。至于退費,則需要在協議生效7天內提出,且求職者需支付已支出的有關費用和40%的違約金。
協議書還規定求職者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關內容,否則將向公司支付5萬元至10萬元不等的違約金,以及公司因此蒙受的全部損失和因參加訴訟或仲裁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加強監管維護求職者權益
201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于辦理“套路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對“套路貸”新型黑惡勢力犯罪開展集中打擊。今年2月,銀保監會、央行、教育部、公安部等五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大學生互聯網消費貸款進行了明確規定。
隨著相關部門對“培訓貸”等“套路貸”的打擊力度不斷加大,這些“培訓貸”公司也越來越善于偽裝,讓求職者防不勝防。
北京市煒衡(南寧)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宇表示,這些公司的經營行為涉及金融監管、公安、市場監管、人社、教育等多個部門,法律關系十分復雜。
業內人士建議,相關部門應齊抓共管,加大對“培訓貸”的打擊力度。
黃宇表示,建議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門通過“防騙進校園”等形式,加大對畢業大學生金融、就業、法律方面的知識培訓,提高畢業生對各種形式“培訓貸”陷阱的辨別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增強防范意識。
甘錫海說,“培訓貸”亂象涉及多個行業領域,應厘清市場監管、人社、公安等部門的職責權限。對涉嫌合同詐騙,以欺詐、脅迫等方式強制捆綁培訓貸款和非法集資等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