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不端者撤銷學位將入法

2021-03-18 09:46:30

來源:互聯網

教育部近日研究形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草案(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草案》中列出三種學術不端行為,在獲得該學位過程中有三種情形之一的,經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決定,由學位授予單位撤銷學位,收回或者宣布學位證書無效。

三種學術不端行為包括:學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存在嚴重剽竊、偽造、抄襲、數據造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的,質量不符合標準的;以冒名頂替、徇私舞弊等非法手段取得入學資格或者畢業證書的;在學習期間存在不應當授予學位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

關鍵詞: 學術 不端 撤銷 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