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7 11:01:54
來源:互聯網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工作辦公室,以推動全國少年法庭工作再上新臺階。同時,最高法還公布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尤為引起關注:持刀搶劫三部手機的少年犯,最終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績考入大學。這起案件由海淀法院辦理,而海淀法院也是本市首批成立少年法庭的法院,自1987年成立,30多年來,從“法官媽媽”尚秀云開始,每一位少年法庭法官都在用責任與真情,幫助少年和他們的家庭化解“成長的煩惱”。
■少年法庭
少年法庭也被稱為兒童法庭,是專門處理16歲以下少年犯或兒童犯的法庭。除了殺人罪外,如果犯案者為16歲以下的少年或兒童(該案件沒有年滿16歲人士同時被控的話),案件都會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少年法庭亦有權對18歲或以下的青少年發出監管及保護令。
為幫助犯罪少年兒童更好更快地回歸社會,我國本著教育為目的開設少年法庭。少年法庭最大特點是審判多以圓桌會議的形式進行,減少與案件無關人員的參審人數,以減輕犯罪少年兒童的心理負罪感。
案例1
搶了三部手機的他以第一名成績考上大學
幫教“終身制”“只要需要,我們永遠都在”
雖然最高法通報的案情比較簡單,但實際上,這起案件耗費了主審法官秦碩大量心血。“第一次接觸小李(化名),就覺得他是典型的‘別人家的孩子’,成績優秀,擔任班長,與同學、老師的關系都很好,幾乎沒有缺點。”可是“別人家的孩子”卻連搶了別人三部手機。
在秦碩真誠又溫暖的詢問下,小李說出了自己犯罪的原因。“我沒有想傷害被害人,我只想向父母證明:不上大學,我也能養活自己。”小李此時還以為,搶了三部手機,賠個禮道個歉就行。他不知道,搶劫是重罪,起刑便是3年。
小李父母都很優秀,父親每天晚上要和小李探討時事、軍事、國際關系,培養小李的眼界和分析能力;母親重點照顧小李的生活和學習。在父母的期望下,他從小只有不斷進步,成為“別人家的孩子”。
“我很羨慕同學,他們的父母會問孩子晚上想吃什么,我的父母和我很多時候就是三個人各自安靜地看書。”
壓抑總要爆發。高三時,母親回家發現小李在看電視,埋怨道:“還看電視,考不上大學,沒人養你。”這句話點燃了小李的怒火,委屈、憤懣沖昏了小李的頭腦,他深夜離家出走,持刀走進了一所離家最近的大學實施搶劫……
了解案件的始末后,秦碩確定了“挽救”的思路。秦碩首先讓小李認識到他行為的嚴重性,青春期的孩子容易沖動,所以一定要知道法律底線在哪里。隨后,秦碩把小李真實的想法轉述給了小李的父母。“你們想培養一個完美的孩子,我能理解,但首先,你們應該知道孩子需要父母最直接的愛,需要家庭的溫暖。”秦碩告訴他們,親子關系要以溫暖的感情為載體,而不是冰冷的壓力。父母表示,一定會改變和孩子的相處模式。
小李取保候審,父母改變了家庭氛圍,學校也讓他在最自然的學習環境中找回自己。高考時,小李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績考入大學。安排好了一切,法院也做出判決,決定依法從輕處罰,判處小李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六千元。
這一非實刑判決,更為小李重回正途亮起“綠燈”。如今的小李已經留學歸國,但他仍和秦碩保持著聯系。“我們少年法官的幫教是‘終身制’,只要小被告們需要,我們永遠都在。”這是秦碩代表少年法官做出的承諾。
案例2
被同學欺負將對方扎成重傷
功夫在庭審外“正確的價值觀比輸贏更重要”
小孩打架,看似平常,但要是鬧到法院,那就是兩個敵對的家庭彼此不依不饒了。嚴重的,構成刑事犯罪,如果處理不當,更會讓兩個家庭承受難以愈合的傷痛——這是王麗娟法官多年審判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經驗之談。“這個時候,法官最重要是做好雙方心理疏導工作,彌合受害人和加害者不同的創傷。”
王麗娟審理過這樣一起刑事案件,中學生王童(化名)因扎傷同校的梁杰(化名)被公訴至法院,同時,梁杰的父母提起附帶民事賠償,要求王童家拿出50萬元賠償款。
“是我傷的人,但是對方先動的手。”王童告訴王麗娟,梁杰帶著十幾個人欺負他和朋友。梁杰先動手打了人,王童正好帶著刀,斗毆過程中,刺傷梁杰并致其重傷。“我是為朋友出頭。”雖然承認犯罪,但王童認為自己是“講義氣”。
“真正的友誼,應該促使兩個朋友在正確的道路上攜手進步。”王麗娟用一個個真實的案例,糾正著王童的是非觀。“被你打傷的少年,也有著美好的未來,可因為你的沖動,他的生命都受到了威脅。”在王麗娟的教導下,王童流下了悔恨的眼淚,“是我錯了,求您幫我說句對不起吧!”
王麗娟把王童真誠的道歉帶給了梁杰和家人,但梁杰的父母并不打算“放過”王童。“如果是你孩子被扎成重傷,你能原諒嗎?”梁杰的父母質問王麗娟。等他們發泄完,王麗娟緩緩開口:“您說的有一定道理,但我想問一下,先打人的是您的孩子,如果您二位非要大獲全勝,那么傳遞給孩子一個什么信號?他沒有錯?以后還能這樣嗎?會不會造成更嚴重的后果?”王麗娟告訴他們,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比分出輸贏更重要。
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王童父母賠償15萬元實際損失,并再次致歉。梁杰父母表示原諒王童。最終,王童被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幾年后,王童以595分的成績被全國重點大學錄取,而梁杰在傷情恢復后出國發展,當了一名職業模特,走上了國際T臺。
案例3
爭奪撫養權孩子兩年未見母親
啟動社會觀護“孩子的利益應是最大考慮”
“媽媽!”當4歲的小明(化名)怯怯地喊出這兩個字,田雨(化名)一時淚流滿面——為了這聲“媽媽”,她已經等了兩年。此時,她最感謝的就是張瑩法官。
王華(化名)與田雨原是夫妻關系,生育一子小明。小明2歲時,雙方經法院判決離婚,判令小明由田雨撫養,但王華拒絕小明與田雨相見,致使田雨空有撫養權,卻無緣見孩子一面。離婚2年后,王華更以離異后孩子始終與其共同生活為由訴至法院,要求變更撫養權。
“爭奪撫養權,是少年法庭最常見的民事糾紛,但令人心痛的是,很多父母打官司時都只想到自己,根本不為孩子成長考慮。”張瑩法官說,這起案件也不例外,當事人對立情緒嚴重,矛盾遠非一紙判決所能解決。在多次溝通、征得雙方同意后,張瑩啟動了社會觀護機制,即由第三方、中立的司法社工為觀護員,通過親職教育,以孩子的利益為最大考慮,盡可能化解矛盾。
觀護期間,觀護員與王華、田雨電話、微信溝通20余次,多次到雙方家中面談,并到小明就讀的幼兒園進行走訪。張瑩發現,田雨有探視孩子的強烈愿望,而王華則試圖永久隔斷母子聯系。
觀護員上門走訪中發現,王華買了很多育兒指導書籍,說明其很注重對小明的教育,觀護員趁機以“剝奪母愛”的做法會影響小明人格健全為切入點,讓王華意識到孩子的成長離不開母愛的呵護,而他的選擇會對兒子成長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
經過不懈努力,王華同意開庭前由法院安排小明與田雨進行一次會面。鑒于母子長期未見,為避免田雨情緒過于激動,張瑩展示了家訪時給小明拍的照片,緩沖見到孩子帶來的心理沖擊,并再三提醒她做好循序漸進的思想準備,避免發生搶奪孩子等過激舉動。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田雨第一次在公園探視了小明。此次具有“破冰”意義的探視,也一定程度上緩和了王華和田雨的關系,法官與觀護員趁熱打鐵,進一步引導王華反思其不當之處。
最終,王華撤回起訴。小明也和田雨相認,王華和田雨還承諾,今后會從最有利于小明成長角度考慮問題,不再把大人的矛盾壓在孩子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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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少年法庭
海淀法院的少年法庭不是單純的審判之地,它有時是家長課堂,心理學學者、教育專家會定期來這里,對家長進行科學指導;有時又會變成舞臺,引入體驗式“小游戲”,由失足少年和家長共同“闖關”,幫助雙方認識到親情的可貴。30多年中,近7000名失足少年經過少年法庭這個“特殊課堂”的洗禮,大多數孩子重歸正途,成為對社會有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