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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授權許可使用奧特曼形象玩具?被判賠32萬

2021-09-06 09:43:32來源:金融界  

天眼查App顯示,9月2日,悠然自在(北京)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侵害作品復制權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公開,案號(2021)京73民終1393號,審理法院為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本案裁判結果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該判決書顯示,新創華公司訴稱,悠然自在公司未經新創華公司授權許可,使用奧特曼形象玩具,擅自制作、拍攝包含有奧特曼系列人物形象的視頻和圖片,將奧特曼系列人物形象放置于全新的故事情節中,與其他動畫形象,例如小豬佩奇、光頭強等一并使用,并將其上傳至互聯網等行為,侵犯了新創華公司的改編權、匯編權、放映權等權利。

法院查明后認為,悠然自在公司使用新創華公司享有著作權的奧特曼人物形象推廣自身產品,且使用的奧特曼形象數量、拍攝的視頻數量眾多,不構成合理使用;悠然自在公司使用包含奧特曼系列人物形象的玩具編寫劇本、加入旁白并拍攝視頻上傳至網絡等系列行為侵害了新創華公司享有的復制權、信息網絡傳播權。

本案一審判決結果為:悠然自在公司立即停止在視頻中使用奧特曼系列作品的人物形象;悠然自在公司于一審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賠償新創華公司經濟損失32萬元及公證費2500元等。

關鍵詞: 奧特曼 玩具 拍視頻 隨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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